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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来源: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日期: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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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残联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河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载体,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始终坚持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高质量充分就业总体部署,2022年、2025年相继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两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力促残疾人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多次强调要将就业优先政策落细落实,用心用力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推动残疾人就业规模稳步提升,就业质量逐步提高。为有效落实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精神,促进我省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创业,省残联会同省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工作要点》并经省领导批复同意。

二、总体思路

我省《工作要点》旨在通过系统性、针对性措施,巩固拓展上期三年行动成效,进一步消除残疾人就业障碍,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针对当前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十个专项行动和保障条件均逐项对照列为我省工作要点内容,细化为11个方面49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进一步丰富工作任务,形成我省贯彻落实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我省《工作要点》共分11方面,涵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服务提升、职业能力提升与权益保障等多个维度。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方面,聚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5%的目标要求,分层级明确任务: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的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机关和67人及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提出专项招录残疾人就业要求;县乡两级统筹达标,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应达到15%以上。同时,放宽招录条件(开考比例、年龄、户籍),要求单位不得增设与岗位无关的身体要求,同步建立就业情况统计与公示制度,强化示范引领。

(二)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面,一是强化国企责任,要求未达标国企每年至少参加1次残疾人专场招聘、组织雇主培训,逐步实现1.5%就业比例;推动国企采购优先选择残疾人用人单位产品,铁路客运站商铺招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向残疾人倾斜。二是优化企业服务,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企业助残专场招聘,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将助残就业情况纳入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拓展新业态就业,通过精心打造河北省残疾人新业态就业创业服务基地有效拓宽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

(三)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方面,重点实施一项工程、打造两大支撑体系,着力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搭平台、优服务。一是全面实施河北省“百县千品”促残疾人就业工程,通过发展残疾人手工制作及非遗项目,培育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特色手工产品,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增收。二是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支撑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推动贸易市场、快递驿站、彩票代销点预留残疾人就业摊位,减免租赁费用,发挥“励志主播”“美丽工坊”及我省家政服务领域劳务品牌等效应,带动残疾人实现就业。三是强化残疾人创业金融支撑体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人社惠企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助残专属产品,助力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想。

(四)实施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方面,力求实现机构规范化建设与服务精准化供给。一是明确要求县(市、区)应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无偿提供运营场所或给予场地租金补贴,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二是将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依托公共活动场所设立手工作品义卖区,通过“线上+线下”常态化展销,破解产品销售难题,同时探索通过辅助性就业机构帮助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模式,保障残疾人稳定收入。

(五)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方面,着力构建“信息共享—服务跟进—招聘对接”全流程机制,教育、人社、残联部门组织共享残疾人大学生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提供“1131”就业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见习),通过组织“职引未来”“百日千万”等专场招聘,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化、全链条就业服务。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方面,聚焦农村残疾人就业难、增收慢问题,推出“三措并举”:一是技能培训扩面,将培训范围从传统种养殖扩展至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二是岗位开发下沉,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三是金融政策倾斜,对残疾人及就业帮扶基地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通过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等方式实现收益增收。

(七)实施盲人就业帮扶行动方面,围绕盲人就业痛点,推动“政策+行业”双升级。政策上,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业,探索盲人医疗按摩所审批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按摩机构享受辅助性就业扶持。行业上,开展保健按摩、医疗按摩专项培训,推动盲人按摩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同时拓展新业态岗位,支持盲人投身文化艺术、健康产业、新媒体创业等多元化业态就业,破解盲人就业渠道单一问题。

(八)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方面,强调构建专业化、常态化、精准化服务体系。一是夯实服务基础,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就业辅导员人才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职业能力测试、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一体化专业就业服务。二是优化服务内容,明确每年12月作为“残疾人就业宣传月”,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宣传、残疾人手工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一对一”精准对接,每年至少开展1次就业服务,对连续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1次雇主培训,对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1次走访拓岗。三是强化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联动,共享优质就业资源,每年至少开展1次区域性残疾人就业服务交流活动,助力残疾人跨区域就业。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面,一是聚焦残疾人技能短板弱项,要求围绕市场需求、非遗技艺传承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鼓励对接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每年培训残疾人不少于1万人次。二是突出高水平人才储备,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库、职业技能人才库,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竞赛,搭建技能展示交流平台。同时,进一步细化我省科技助残研究方向,推动科研成果高效转化为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实际效能。

(十)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方面,构建“监管+帮扶+兜底”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打击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持续畅通维权渠道,为残疾人公平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落实保障政策,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落实低保渐退政策(不超过6个月)。三是加强兜底帮扶,精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重点帮扶对象,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确保服务不断线、保障不缺位。

《工作要点》还从资金保障、信息系统保障及工作组织实施等方面作出要求。

四、特色亮点

(一)强化多部门协同。打破部门壁垒,细化责任分工,建立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从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到落地执行全程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精准聚焦重点群体。针对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等特殊群体,推出“量体裁衣”式的帮扶举措,如大学生“1131”服务、盲人多元就业渠道拓展,实现一类群体、一套方案。

(三)深度融合省域特色。结合河北省“百县千品”促残疾人就业工程,将残疾人就业与县域手工、非遗产业结合,培育特色就业品牌,既传承地方文化,又拓宽残疾人就业路径,实现“文化传承+就业增收”双赢。

政策来源:https://www.hebcl.org.cn/zwgk_view.thtml?id=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