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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残联针对省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及实施过程
1.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结合全省残联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了绩效评价的范围、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流程,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2.在评价过程中实施重点评价和简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根据残联部门项目较多且琐碎的特点,对于涉及民生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项目实施重点评价,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写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于其他项目实施简易评价。在减轻工作量的同时,也有利于各项目单位集中力量对重点项目实施评价,提高了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
3.各设区市残联对所辖县级残联和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汇总,在市、县(区)残联自评的基础上,省残联各业务主管部室(中心)进行了资料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市、县,要求立即补充完善,全面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省残联严格把关,对自评报告和表格进行了汇总、审核、分析,形成了全省的绩效自评报告。
(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我会共一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024年省财政安排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240万元,按照规定于2023年12月已全部下达市县。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4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指标得优率为97.22%,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50000名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等基本康复服务;为3933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服务;对1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康复服务水平;对15480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托养;对5家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扶持;对1117名考入高等学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资助;对6556户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13428名新办证、换证的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为2000户残疾人开展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6.28%。
三、绩效指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绩效目标设定比较清晰,绩效指标设置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易于评价。但也存在个别指标设定不准确的情况:数量指标——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人数,年初按照1000/人的标准测算,设定的指标值为“≥18470人”,应该结合往年实际补助情况设置为“≥37000人”,在开展绩效自评核查时就发现了上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调整。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省残联进行了认真总结。一是对于个别项目执行单位绩效不高、资金支出进度慢等情况,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对于绩效评价好、支出进度快的项目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于绩效评价较差、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单位,相应减少下年预算安排。三是结合本次自评发现指标设定不准确的问题,举一反三,对2025年预算项目设置不科学、不准确的指标及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