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今年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实现让他们能够带着资助金去上学,圆满完成“精准助残服务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前安排部署
日前,高考录取成绩即将公布,各市残联要立即着手向财政部门申请资助资金,尽快将资金转入残联账户,主动对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立即开始筛查本地区家庭困难残疾考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名单,采集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各县(市、区)残联组织专人进行排查,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敦促其及时办理申请手续,汇总后上报市残联。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并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可先按程序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市级残联要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签订承诺书后,可提前发放资助金,确保让他们能够带着资助金入学。待学生入学办理学生证或学校入学证明后,再补充完善申请资料。对于取得录取通知书但未入学的学生,市级残联要依规追回发放的资助金。
二、做实资助工作
(一)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2019年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标准和资助对象。确定为资助对象后,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被资助学生银行卡中,资助资金不再下拨县级残联。各地资助资金不足部分可从其他教就类资金统筹调剂解决,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二)此项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精准助残服务工程”,请各市确定一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为此项工作联络员并上报省残联教就部,按照省残联印发的《精准助残服务工程督导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申请资助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审核无误后,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年学生资助的备案工作。
三、积极宣传典型
各地残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让我省对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一位收到录取通知书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到县(市、区)残联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确保不落一人。近期,各市、县残联要着力筛选、宣传本地本年度高考成绩突出的残疾考生励志事迹,并积极追踪以往年度享受资助残疾学生在校的学习及就业状况,从中选出努力学习、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加以宣传,引导更多残疾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努力学习改变命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地开展宣传情况、《河北省资助高等院校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统计表》(附件),于8月30日前上报。
(二)学生资助的备案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加盖市残联、市财政局公章务于9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
以上材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汇总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附件:河北省资助考入高等院校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统计表.docx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