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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省残联组联维权部
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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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我省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我省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河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委员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9693636,0311-66908052

电子邮箱:hbzlwqb@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02号

邮政编码:050061


附件:河北省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对象和主要事迹


 河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