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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邻里互助托养服务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日期: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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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自理自立能力、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部分农村偏远地区受地域面积较大、交通出行条件不便、乡村服务人员缺乏等因素影响,还存在托养服务成本高、服务不充分、服务形式较单一的问题。为改善全省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状况,提升服务水平,现决定在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较好的地区,开展邻里互助托养服务试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方向。邻里互助托养服务试点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平台,依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组织村(社区)专职委员、村医、有劳动能力的轻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家属及助残志愿者等,就地、就近、就便为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试点县残联要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村委会或农户闲置农房等,整合资源,积极探索以日间照料为主、居家托养为辅的托养服务形式,通过邻里互助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托养服务试点要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冀发〔2025〕1号)提出的“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要求结合起来,互为依托、共同推进。鼓励各试点县立足于点、着眼于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探索和创新。

二、试点内容。试点县残联要发挥主导作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统一选定具有专业资质第三方托养服务机构,并做好业务指导。乡镇残联要组织村(社区)残协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向第三方机构推荐服务人员,并指导村(社区)残协定期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情况。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服务人员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依据《河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性目录》,为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以生活照料和护理为主。服务完成后要做好档案的规范管理,并及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托养服务系统。

三、申报程序。有意愿申报试点的县级残联要对当地托养服务发展情况、基层组织建设状况和试点条件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并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审核筛选后,择优向省残联推荐,每个市可申报1-3个试点县。省残联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择优选定省级邻里互助托养服务试点,试点时限暂定为1年。有意向申报的市、县残联请于2月28日前将申报试点请示和试点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报送至省残联。

四、其他要求。开展试点重在投石问路、“反哺”决策,试点县要及时把邻里互助托养服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提炼出来,为省残联在全省推广提供范例和指导意见。各试点县残联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团委等部门,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加大托养服务资金投入,为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提供财力支撑。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残协组织作用,密切联系服务对象,了解服务需求,为残疾人精准化提供邻里互助托养服务,切实改善农村残疾人民生状况。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