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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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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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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的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残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围绕夯实基础和打开局面、重点突破、进步赶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新气象、新局面。

一、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在37个市辖区和138个县(市)的29492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占社区(村)总数的58.2%;累计已建社区康复服务站的社区总数达16733个,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38785人,接受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达34655人;为162.4万名残疾人建立了社区康复服务档案,占社区残疾人总数的41.1%,截止2013年底,接受过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累计达36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20%。

积极开展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18个,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414例,为3367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605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2047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197名,对6005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认真做好听力语言、肢体和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建设省级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机构1个,市级机构14个,县级机构80个;年度新收训聋儿2077名,在训聋儿2791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452名;74名聋儿接受了地方项目救助;积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各级专业人员148名;各级康复训练机构共为1152人次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服务。截止2013年底,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117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5个,县级101个;对1.06万名肢体残疾患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国家救助项目,资助40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515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培训各级肢体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484人次。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50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3个,县级36个;5678名智力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训练,培训各级智力残疾康复人员461人次。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170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覆盖总人口5515.6万人,对26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7.3%,显好率达到57.2%,社会参与率达到46%;解除关锁109人;91469名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疗,57288名精神病患者接受康复训练;全省共有精神病康复机构83个,机构内精神病人7649名;对1238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占贫困精神病患者的50.8%。建立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32个,409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接受康复训练;24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工作:截止2013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机构64个,其中市级11个,县级53个;全省各类辅助器具供应2.9万件,其中装配普及型假肢896例,矫形器装配639例,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其他辅助器具2.2万件。

积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截止2013年底,全省在37个县(市、区)的41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本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1485人。发放残疾预防宣传材料21.3万份,举办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活动199次。有残疾儿童家长学校41个,本年度开展家长学校活动75次,残疾儿童家长参与人数达3389人次。

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截止2013年底,各级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为7118人,其中省级455人、市级3431人、县级3232人。2013年共举办康复管理人员培训班111期,培训康复管理人员990人;举办康复业务人员培训班113期,培训康复业务人员1879人;举办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149期,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6555人。

二、教育工作

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2013年12月,河北省残疾人远程教育项目正式启动,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正式揭牌,该学院将为一些不能走进校门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网络教育,使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600名学前残疾儿童,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新入园225名学前残疾儿童。

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13个,在校生461人,毕业生125人;其中聋普通高中11个,在校生360人,毕业生105人;盲普通高中2个,在校生101人,毕业生20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3个,在校生91人,毕业生73人,其中1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省有30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截止2013年底,全省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135人,其中视力残疾儿童45人,听力残疾儿童72人,言语残疾儿童69人,肢体残疾儿童439人,智力残疾儿童362人,精神残疾儿童22人,多重残疾儿童126人。

三、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状况稳定:2013年,城镇新增1.22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4865人、按比例就业3377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03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3533人,辅助性就业141人。到2013年底,城镇残疾人实际在业人数20.3万人,仍有2.3万城镇残疾人未就业;本年度城镇新登记失业残疾人814人。89.1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70.3万人,其他形式就业18.7万人,仍有16.6万农村残疾人未就业。

全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386个,其中残联兴办267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119个,2.1万名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步发展: 2013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100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076名;医疗按摩机构达到56个,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26个;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26人通过中级、184人通过初级职称评审;1170名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扶持337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实现就业。

四、社会保障工作

2013年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保持平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16.6万人,实际参保13.4万人,参保率80.7%;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居民中有20806名重度残疾人,其中20515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有19828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社会养老金待遇人数达44016人,其中14213人为重度残疾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达133.1万人,实际参保115.1万人,参保率86.5%。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60841人重度残疾人,160474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其中72857人全额代缴,87617人部分代缴;在63.7万参保非重度残疾人中,17.7万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数达到35.3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9.8万人,比上年度增长4.8%,其中参加养老保险5.5万人,比上年度增长4.1%,参加医疗保险4.8万人,比上年度增长4.6%;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5.2万人;城镇个体就业参加社会保险2.9万人。城乡41.5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3722人和2.4万人;5.2万名城乡残疾人获得其他救助救济。1.8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

到2013年底,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54个,托养残疾人1847人;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12个,为319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综合托养服务机构81个,托养残疾人2215人;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9万人。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

2013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0.6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2.6万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4.3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3461名农村残疾人,1202个单位和7143名个人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28个,安置2296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6906残疾人户。2013年,全省各级共投入4095.4万元,对346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4389名残疾人受益。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2013年,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22件,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3841件;报纸专版78个,其中省级7个、市级71个;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22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20个;电视手语栏目13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2个;电视公益广告片28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23个;报纸公益广告26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23个;建立市级新促会6个。

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19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8个;全省共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129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66次,其中省级19次、市级47次;有6个市级残疾人艺术团队。

2013年,举办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16次,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650人次。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27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12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16个,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在编人员50人,聘任教练员53人。举办省级体育比赛20次,参赛残疾人运动员700人次。组织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129次,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1.5万人次。有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2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280人。

七、残疾人维权工作

继续完善残疾人法规和规章: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1件、地市级2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5件、地市级7件、县级39件。

加大执法力度和法制宣传:2013年,各级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67次;各级政协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56次。各级残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17次,4.5万人参加;举办残疾人工作者法律培训班74期,4431人参加培训。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截止2013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34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33个,办理法律救助案件1771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86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71件。

各级残联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截止2013年底,残联系统共有各级人大代表102人,其中省级4人、市级14人、县级84人;政协委员255人,其中省级6人、市级21人、县级228人;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70件,其中省级2件、市级9件、县级59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56件,其中省级5件、市级20件、县级31件。

无障碍工作继续推进:全省11个设区市、172个县(市、区)全部系统开展了无障碍建设工作。出台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4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6个、县级38个;成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128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1个、县级119个;全省各级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135次,无障碍培训831人次;为198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15594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派出大量人员下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了社会稳定。2013年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499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7796人次,其中集体访14批次、214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

2013年市、县两级残联全部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 172个县(市、区)残联全部规范化达标;全省227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其中有专职残联理事长793人,占乡(镇、街道)残联总数的34.9%,兼职理事长1478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272人。全省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全部建立。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5529人。

截止2013年底,全省48413个村(含农村社区)、3006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室。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登记在册人数达到29.1万人,受助残疾人达118.6万人。

为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素质,2013年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497期,35088人次参加了培训。

九、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46个,总建设规模14.6 万平方米,总投资2.8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7个,总建设规模33979平方米,总投资8178.1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托养服务设施8个,总建设规模31219平方米,总投资5550万元。

十、信息化建设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队伍不断壮大,各级残联至少配备了一名统计员,全系统共有专、兼职统计人员244名,其中147人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占统计人员总数的60.2%;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省级残联举办统计培训班1期,50名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市级举办统计培训班15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514人。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省各级残联共有285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举办信息化工作培训班20期,546人次参加了培训;全省残联系统共建成37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0个、县级26个;省级网站当年发稿3328篇。各级残联本年度信息化建设投入各种经费281.9万元,其中硬件投入168.3万元,软件投入71.5万元,系统运行维护费42.1万元;用于信息化安全的投入26.1万元。全省各级残联拥有计算机122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