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正文
《河北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
日期: 2021-11-10
访问次数: 137

  近期,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贯彻中国残联相关精神,我省印发了《河北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贯彻了中国残联关于“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相关要求,也结合了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实际状况和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情况,主要包括 “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工作要求”三大部分。

  一、“项目目标”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托养服务人数情况,提出了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建设,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衔接等原则。

  二、“项目内容”部分明确了我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补助范围和方式、补助标准。起草过程中我们既考虑中国残联和《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T/T37516-2019)相关要求,也结合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在顺利执行“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前提下,给各市县(市、区)残联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也给予各市县(市、区)残联一定的自主性,更便于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如:明确了各市县(市、区)残联可以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

  三、“工作要求”部分明确了我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组织领导、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宣传推广等内容,为保证我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取得好的效果,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要优先保障那些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如何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各市县(市、区)残联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等。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阳光家园 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