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蔚县残联召开集中学习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专题学习了《民法典》第三章法人制度相关内容。该章节对法人的定义、分类、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作出全面细致规定,构建起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明确各类组织法律地位、规范组织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此次学习旨在提升残联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开展筑牢理论根基。
学习结束后,随即召开蔚县残联上半年工作汇报会。各科室围绕职责分工,全面汇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各科室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科室要持续发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理事长任永胜在会议上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也要适应新形势,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加大与其他县区、上级的工作交流,在相互交流中学习经验,在共同讨论中提升能力;三是在工作上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共同推动我县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此次会议,将法治学习与工作部署有机结合,为残联下半年高效履职、服务民生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