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个国际残疾人日|我省开展《河北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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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残联康复部、省残联组联维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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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省上下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营造平等、尊重、关心、理解残疾人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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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河北省在石家庄市西清公园(省会法治公园)举办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省、市残联设置展位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发放相关普法资料。《河北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普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首次将《办法》列入全省重点宣传内容,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普法宣传对象,首次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设置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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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按照省统一部署,除集中宣传活动外,各地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石家庄市将《办法》纳入“宪法宣传周”活动之中,组织县(市、区)残联同步开展《办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沧州市开展《办法》进校园活动,深入市特教学校宣讲《办法》和残疾预防、康复服务有关政策。保定市举办国际残疾人日暨普法宣传活动,市区直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爱尔眼科医院等23个单位和机构、17个乡办残联及300余名残疾人代表和热心群众参加了活动。衡水市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为主题,对《办法》进行了重点宣传。邢台市积极开展《办法》等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近千人次。张家口市召开视频会议对《办法》进行宣讲,组织医师深入村(社区),走访残疾人家庭,探望残疾儿童,解答康复中的疑惑和问题。秦皇岛、定州等市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近期,全省各市、县(市、区)还将围绕宪法及相关涉残法律开展进农村、进学校、进残疾人家庭等走访送法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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