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地,现将“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以下简称《办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践行服务型政府理念,打造政务服务的升级版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意识,统筹组织协调,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推进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级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改革引领作用,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地见效。
二、落实《办理规范》,大力推进实施。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办理规范》要求,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要强化人员和硬件配备,加大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办理人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理规范》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办事效能。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整合力度,《办理规范》试行期间,进一步做好技术优化,积极推动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互联互通,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要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电子化工作进程,深化电子签名、电子证照、人脸识别等应用,积极推动政务信息数据实时归集、共享应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尽快制定公布“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通过主要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充分知晓“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内容,形成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良好改革氛围。鼓励各地发挥首创精神,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强化考核监督,确保落地见效。要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构建社会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纳入全省政务服务考核评价范围,重点对《办理规范》落实、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运行流程、一窗综合受理等进行考核评价,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不配合改革的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
附件: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附件
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
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如下:
一、主题事项
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包含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资格认定、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教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4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情形、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办理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河北省内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残疾人;
2.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具有低保证);
3.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日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4.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二)办理情形
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特困待遇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
(三)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残疾评定结果公示时间除外)。
(四)申报材料
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扶残助困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 注 |
扶残助困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 |
|
|
低保证 |
原件 |
1 |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时提供 |
|
照片 |
电子及纸质 |
1 |
2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
|
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 簿 |
原件 |
1 |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 人申请残疾人证时提供 |
|
居住证 |
原件 |
1 |
省内异地办理时提供 |
|
银行卡 |
原件 |
1 |
照片清晰可以读取银行卡号(发放两 项补贴时需提供) |
(五)办理层级
县级
(六)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三、统一申报表单
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资格认定、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教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个人基本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申请人免冠2寸 白底照片* |
|
文化程度*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
户籍地址* |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详细地址) |
||||||
户口所在 地邮政编码 |
|
||||||
常住地址* |
省 市 县(市、区) (详细地址) |
||||||
居住地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2 个以上) |
|
||||||
残疾人证办理 |
|||||||
婚否 |
|
||||||
办理类型 |
系统默认“新办” |
||||||
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
联系电话 (2个以上) |
|
|||
与申请人关系 |
|
||||||
养老保险补助 |
|||||||
户籍性质* |
口农业口非农业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卡号 |
|
||||
个人缴费额 |
口100元 口200元 □400元 口900元 口2900元 口4900 元 口7900元 口个人不缴费 |
||||||
特殊参保 人群 |
默认:重度残疾人 |
||||||
本人承诺填报的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纳入人社 信用记录。 |
|||||||
申请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四、一件事一次办总体要求
各级残联部门牵头负责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工作。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残联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窗综合受理。残联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汇总收取扶残助困“一件事”一套申报材料,将申报表单和申报材料录入上传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冀时办”移动端,及时推送至有关部门办理;人社、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办人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业务,最大程度减少办事人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五、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残疾人证办理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或县级残联窗口现场受理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办事人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移动端申请填报残疾人评定表后到指定医疗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证,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县级残联自取。同时,负责将残疾人证信息以及汇总收取的一套材料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两项补贴申领
民政部门审批人员登录“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审核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残疾人相关材料信息及电子申请表单,经比对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发放补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人社部门审批人员进入“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审核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残疾人相关材料信息及电子申请表单,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进行特殊身份标识,规定时间内进行代缴。
4.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医保部门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合”,根据民政部门推送的低保、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等信息,将申请人纳入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
(二)业务流程图